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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学前教育制度拟纳入教育法

发布日期 :2013-09-07 作者 : 伟才教育 浏览次数 : 2529

  2013年9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关于《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现有的大框架下,将很多过时法规进行调整,并增加了新的内容。此次,我国明确将实行学前教育制度写入教育法,同时“成人教育制度”正式改名为“继续教育制度”。
  
  不代表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据介绍,此次法律修订草案是为了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教育法中增加了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制度。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或者支持。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介绍,目前《教育法》等法规内容有些已经过时,教育部从前年开始启动修改,去年提交全国人大,经过几次座谈会后,最终修订完成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悉,过去很多地区投资幼儿园设施建设等问题往往找不到负责单位,实行学前教育制度后,明确政府部门需要从财力、师资等方面对学前教育予以支持。此外,实行学前教育制度,也实现了我国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高等教育间的体系贯通。储朝晖同时表示,这不代表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